給女兒最好的教育,是讓她敢單身,敢離婚
記得臺灣東海大學的教授彭懷真說過:“父親所能給孩子最好的禮物就是愛母親。”如果說有什麼事情是最能讓孩子受益一生的,那麼一定是爸爸愛媽媽,媽媽愛全家。美國家庭治療大師薩提亞說:“一個人的性格特點、人生三觀、精神品格、思維方式、生活習慣,都深受其原生家庭的影響,孩子的種種思想和行為裡,都可以照見自己和父母一樣的面容。”
閨蜜的女兒因為頂嘴,被丈夫打到鼻腔出血,甚至丈夫叫吼著不準女兒去用衛生紙去擦試血跡……
因為下夜班,白天在沒有覺睡的情況下還要帶著兩個孩子,忙裡忙外。丈夫在一旁玩著手機。老二不小心從床上摔下,丈夫立馬叫駡著閨蜜的不負責任……
那一刻,閨蜜說:“我想離婚!但想想為了兩個孩子,又忍住了~”
朋友的丈夫長年在外,即使過年,也不著家。朋友長期和婆婆同住,她的記憶中,婆婆有三次用掃把打過她。都是因為家庭鎖事……
僅僅因為和婆婆吵了兩句,被男方一家子人圍住,威脅她,說不會放過她。然而,她的丈夫並沒有為她說過一句話,即使回家,也是和母親仿若一家子人……
朋友還是XX公立醫院的護士長。也許,這和沒家庭、沒地位並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朋友說:“如果離婚,我就把兩個孩子都留給他,讓他也不能再婚!總之,大家同歸於盡!”
但,朋友終還是沒有離婚,最後的理由依然是:為了孩子!
一同事,丈夫長年酗酒,每次爛醉如泥地回家,在她大肚子要生產的時候,甚至丈夫因為酒醉不小心掉進了下水道裡,那一刻,她在面對即將生產時,還在滿大街地尋找丈夫!
家裡一個遠房親戚,因為孩子不小心得了肺炎,在和丈夫爭吵中,丈夫失去了理智,掐住了她的脖子,差點窒息!
丈夫跪下來求她,公婆也上門道歉。
面對家暴,這婚按理也早該離了吧,然而,兩年過去,最後的結果,也只是沒有任何法律效應的分居!
也許,親友、朋友,甚至包括她以及我之前的閨蜜、朋友,她們腦海中都會不斷地對自己說:“怎麼辦呢?為了孩子!離異的家庭,孩子真的會很可憐!”
每一個女性朋友或許面對這些的案例,也會對自己說:“至少,這些年,他還是不錯的,他並沒有出軌,他只不過是做錯了一兩件小事,每一對夫妻應該都有想掐si對方上百次的衝動,並且也有上千次的離婚念頭,大家相互包容、忍讓,等孩子大點再說吧!”
於是,婚姻十年、二十年,當金婚、銀婚、鑽石婚度過的時候,當人們眼中滿滿幸福的時候,只有女性當事人心裡明白,這種在不被理解、被屈辱、這種三觀不合的婚姻中忍受下來的那種煎熬和無奈!
甚至,心中還有些偉大感和自豪感!她們甚至覺得,如果不是當初忍受下來了,就不會有今天這種在外人眼裡看起來還比較幸福的日子。
然而,有一位娛樂圈中明星的媽媽,只因為丈夫不小心在她的花盆裡彈了煙灰,她就毫不客氣地果斷選擇了離婚。這件事,到今成為了佳話。
那麼多地女性,在面對婚姻忍無可忍之時還要咬牙忍到最後的結果,其實從內心潛意識來說,絕對不是:“離婚了,孩子真可憐!”
而是,那種作為女性將要一個人面對獨立和未知的恐懼和習以為常日子的翻篇的那種害怕,才是真正的原因。
說穿了,就是害怕獨立,害怕未知!更害怕國情中的人言可畏!
臺灣人的人言最可畏的地方在於,無論任何女性,只要她一但離婚,立馬家裡所有的成員,對她的表現一定是:同情!接著不分清紅皂白地關心及安慰。
只要家裡但凡出現了剩女及感情不合想要離婚的女性,家裡人及的表現一定是:趕緊地嫁了,趕緊地合好,千萬不能離婚。
因為臺灣人三姑六婆的骨子裡永遠還是有著一種男尊女卑的思想。認為女人如果不結婚,一定就是會受嘲笑,女人一但離婚,肯定是找不到更好的,或者人生很悲慘的代名詞。
甚至很多的父母,在女兒出現了情感的問題,第一時間不是問過原因後對她說:“單身吧,有什麼不好的?”或者說:“離婚吧,離了才是真正的自由和解脫,有能力的女性才敢面對劣質的婚姻而提出離婚。”
以至於,現在的社會上出現了一種怪像:但凡是單身女性在婚前同居造成懷孕後,女方的父母及本人就必須姿態低下地要麼接受社會不檢點代名詞的漫駡,要麼就是想盡一切辦法打動或是嫁入到這個男方的家裡,哪怕不要婚禮,不要彩金騁禮……
在《歡樂頌》中邱瑩瑩的案例就是最常見的體現。
但是如果試一想一下,邱瑩瑩的事情若放到另一個經濟獨立、思想獨立的女性及女性家庭中,她的結局肯定大不一樣。
說穿了,在臺灣大多女性不敢單身不敢離婚最大的原因在於臺灣式父母男尊女卑的思想還無法得到進化。思想上還做不到真正的獨立!
先來給大家科普一下最新2018年的婚姻法。因為到現在為止,還有女性朋友不敢離婚的原因是害怕淨身出戶或是得不到一個孩子的撫養權又或者其它。
據律師最新科普,如果即使是一名全職太太身分無文地提出離婚,但凡男方在婚後所購買的房產,她是有一半分割權的。如果在婚前房產證上有一半她名字的,也是同樣享有一半分割權的。並不是網路上所流傳的,淨身出戶。並且男女雙方的工資及收入都是對半分割的。如果是二胎,一人一個的撫養權是享有的。而大多一胎的家庭,只要女方條件不是太差,一般都會給女方撫養。
這就意味著,新時代的女性,即使是全職太太,我們即使離婚,最壞的結果也是,有孩子、有錢,把僵屍和喪偶式丈夫可以完全踢出局。我們再也不用去處理什麼難搞的婆媳關係,把自己不小心給弄成了壞兒媳,也不用去義務給人洗衣、做飯,甚至查顏觀色。大年三十、逢年過節,也不用因為想去父母家或公婆家而爭個你si我活,也不用因為外出跟男性吃個飯,就被定義為馬蓉~
我們為什麼不敢單身?為什麼不敢離婚?
現在大多數臺灣式擁有女孩的父母,最重要的任務,不是把自己的女兒變得有多麼地吃苦耐勞或是優秀超前。即使網路上說的,把女兒養成公主,把女兒贏在起跑線上,最終的目的,就是要臺灣式的父母,把自己的女兒,打造到思想上的獨立、行動上的自主。敢於單身、敢於離婚,敢於向不和諧的關係說再見。
新時代的女性,我們為什麼不敢單身不敢離婚?不是因為婚姻法能壓倒我們,也不是因為孩子可以道德綁架我們,更不是我們在婚姻中有任何過錯,再則不是對你有多留戀,而是,太多的女性不敢面對未知,太多的家庭沒有普及幸福的三觀及女性的價值。
女性最好的獨立,最好的優秀,不是你拿了幾個LV的包,也不是你買了幾套別墅和公寓,更不是你考進了哪家500強企業,而是,面對單身你敢繼續堅持不婚主義?面對不好的婚姻,你敢放下一切和對方說句BAYBAY嗎?
做有能力的女性,不是非要做女強人,非要活成公主病,而是敢於過上內心更真實的自己,敢於選擇更優質更匹配的伴侶。如果沒有,那就不要將就,更不要用道德用人們眼中的幸福去綁架你自己!
臺灣式父母,給你女兒最好的教育,千萬別在她單身的時候遇人不淑,還要委屈求全請求對方結婚;千萬別在她結婚的時候面對喪偶式婚姻、家暴式婚姻、出軌式婚姻,還要強顏歡笑祝福她百年好合,永結同心!給女兒最好的愛,讓她敢單身,敢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