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能在影視作品中看到這樣一幕:當官兵往牆上貼告示時,周圍很多百姓會圍上去,此時逃犯就在人群中,看到告示後,壓了壓帽簷,低頭就退了出去,無人發現。那官府為何還要張貼告示呢?難道憑藉一張通緝令,上面畫了一個人臉輪廓,真的能抓到逃犯嗎?如果這些逃犯再喬裝打扮一下,不是更難發現了嗎?

其實古代並不是單純的依靠通緝令上的畫像抓捕逃犯,首先古代官府會發佈海捕公文,通令各地衙門,公文上面有逃犯的性別、年齡、籍貫、畫像。和現在的通緝令非常相似,不過古代畫像不是重點,僅僅起到輔助作用。

發佈公文,通令各地之後,這些逃犯就真正的插翅難逃了。因為古代也有身份證制度,不過和現在的身份證不同。在古代,最早在商鞅變法時期,那時候叫做「照身貼」,經過各朝各代完善,又發展成了「路引」,就算是僧人也有專門的「度牒」。如果沒有這些東西,只要稍加盤查就會暴露。比如商鞅,當初就是因為沒有「身份證」,不能住店,出關,最後無奈返回府邸,落得車裂下場。

而且古代有保甲連坐制度。連坐是中國封建王朝長期延續的一種社會統治手段,最為顯著的特徵是以「戶」為單位,十戶為甲,設甲長,十甲為保,設保長,一家有罪,九家舉發,若不然,十家連坐,這種制度對於逃犯來說,非常致命。古代交通不發達,從根本上限制了人口流動,再加上三裡不同風,十裡不同音。一旦見到口音不符合當地的陌生人就會上來詢問,只要不清楚來由,為了避免連坐,就會強制扭送官府。

還有巨額懸賞制度。有錢能使鬼推磨,最動人心的就是金錢,更何況是古代。因此通令各地的海捕公文上面都會有一句話,上面清楚的寫著賞金幾百兩白銀,多的時候達到上千兩甚至萬兩白銀,不過這種情況非常少見,大多都是百兩白銀。縱使如此,這些金錢對於古代百姓,也是致命的誘惑,要知道幾十兩白銀就足夠一戶百姓一年開銷了。

因此這些逃犯在古代百姓眼中,就是爆率百分百的移動百寶箱,如果能成功舉報一名逃犯,就和現在中彩票差不多,那簡直八輩子修來的福氣。所以說,古代但凡貼公文,這些百姓都會一擁而上,縱然識字不多,但不妨礙關心公文上賞金多少。之後碰到可疑人員,甭管是不是逃犯,先舉報了再說,萬一是真的呢?

而且,因為海捕公文上的巨額懸賞,還催生了以此為職業的線人,他們拿著政府配給的腰牌文書,四處尋覓逃犯,就是為了賺取賞金。這也是古代冤假錯案多發的緣故,畢竟為了金錢,什麼都幹的出來。

 

 

所以說,在古代逃犯大多都選擇落草為寇,不是因為他們有江湖義氣,而是匿名的話,寸步難行。想想也明白,不僅有連坐,還有大量的金錢懸賞,一手棒槌,一手大棗,完全調動了百姓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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