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前夫是彼此的初戀,兩個人是在大學的時候在一起的,從校服到婚紗,我們經歷了七年的戀愛時光,結婚後我們又一起度過了八年的時光,兩個人的工作都很穩定,日子過得倒也算幸福。

結婚後的第二年,兒子就出生了,為了照顧好兒子,我跟前夫商量後就辭去了自己的工作,專心在家當全職家庭主婦,我負責在家洗手作羹湯,前夫就負責在外打拚掙錢,一家三口的生活很是愜意。

我以為這樣的日子會一直持續下去,誰知道在兒子七歲的時候前夫突然跟我提出了離婚,說厭倦了這樣的生活,想重新尋找新的愛情,我雖然不想相信他會這樣輕易放棄我們這麼多年的感情,卻還是為了維護自己最後的尊嚴沒有多追究背後的真相就簽了離婚協議書。

離婚後兒子選擇了跟我在一起,我們相依為命了三年之後,我就遇見了現在的丈夫,他是一家公司的總經理,大我三歲,收入很高,主要是對我們母子倆很好,所以他跟我提出要結婚後我就同意了。

最讓我沒有想到的是,在我們的婚禮現場兒子竟然告訴了我一件讓我震驚不已的事——他說他偶然間看見前夫在一家醫院接受治療,據他了解,前夫之所以跟我離婚,是因為知道了自己患上了腦癌,不想連累我們母子。

聽完兒子的話之後,我的淚水就已經不受控制了,我抱著老公就是一頓痛苦,他知道真相後不僅沒有怪我,還承諾在婚禮結束後會帶我一起去看看前夫,必要時再給予一些幫助。

老公的理解真的讓我很感動,我想,能認識他們兩個這麼好的男人,估計是我這輩子最大的幸運了。跟前夫的感情已經成了遺憾,我現在能做的也就只有給他一些物質上的幫助了,但是老公還在,我一定會好好珍惜他,珍惜我們之間的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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