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ni wu 於爆料公社

各位大大好,小妹有事想要請教一下~

朋友的女兒,目前國二快14歲。

女兒自從認識某位女同學後開始變得些許叛逆

偶爾常常晚上晚回家甚至不回家,隔天回來也只是告知在同學家過夜。

最近媽媽查詢女兒的手機發現了照片的對話,

詢問女兒之下才知道原來女同學因為跟陳X瑞出去聊天有賺到了錢,

輾轉介紹陳x瑞來加女兒好友,然後才有一下這些對話

嚇一個媽媽跑去警察局備案,

結果警察說這樣打字不受理,一定要有實際行動才能受理。

如果真的實際有關係那還來得及嗎?

                  

我想要問的是:

1.是真的要有實際有什麼行為才有辦法受理嗎?

2.如果是各位大大遇到女兒這種狀況會怎麼處理呢?

#女子第一次po文有不清楚的請見諒

#禁正義魔人和酸民????

網友回應:

「妹妹等妳長大就知道,5000隻是小錢吃一頓就沒了,

但噁心的回憶會跟著妳一輩子」

「說句真心話女兒想做,難道是你報個警就擋的住的?

好好思考你的教育方式吧」

「除了少數特例,台灣法律立場是犯罪後的處罰,

沒有包括「事前預防犯罪發生」。

所以並不處罰「意圖犯罪」或是「未遂犯罪」」

「不要為了5000元汙染妳一輩子」

「 感覺孩子是不是行為已經偏差了?

14歲的孩子常常外宿?建議先跟孩子好好聊聊到底在想什麼?

不然處理完這個還會有下一個」

「 等她將來出來工作,想起自己為了點小錢作這種事一定會後悔」

來源來自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