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前,市民劉女士買了一套“板木”家具,這是一種號稱用“板材”和“實木”混合製成的家具,兼具美觀和價廉的優點。可是,劉女士最近發現,玄關桌的桌子腿居然是用樹脂裹著鋼筋製成的,這讓她特別不能接受。
圖為劉女士購買的玄關桌,桌子腿里面居然是用樹脂裹著鋼筋製成的。
去年11月底,劉女士在西四環附近的一家家具城,買了一套價值24萬多元(約110萬新台幣)的家具。合同單上標明,這些家具的主要材質是“板木”。劉女士說,她理解所謂的“板木”是家具所用的材料中,有一部分是實木,另一部分是板材。
新家具送來沒多久,劉女士不小心把一張玄關桌的桌子腿摔壞了。原本心疼得要命,但看著幾乎摔斷了的桌子腿,劉女士突然愣住了。原來,所謂的“板木”桌子腿,居然中間是一根鋼筋、四周裹著樹脂。劉女士又把其他三條桌子腿一一砸開,里面的材質全都一樣,都是用樹脂裹著鋼筋,最外面有一層木頭。
商家
稱“板木”隻是一種工藝
這個玄關桌售價11530元。劉女士對此很氣憤,她找到銷售家具的商店,要求賠償。經過協商,商店答應全部退貨,退還24萬餘元的貨款。此外,商店答應按照3倍的賠償,賠付劉女士玄關桌。也就是說,除了退還24萬多元外,另外賠付11530元×3=34590元。對此方案,劉女士並不同意。她認為,商店這樣的行為涉嫌欺詐,應該按照全部貨款的3倍賠償,也就是除了退貨外,另賠付24萬×3=72萬元。這個要求,商店卻不答應。
昨天下午,記者電話采訪了商店的銷售員趙女士。趙女士說,所謂“板木”,隻是指一種家具的生產工藝。她說,如果說到家具的具體材質,那就要具體地寫明是“什麼板”或是“什麼木”。此外,趙女士也不承認對於劉女士有欺詐行為。對於記者詢問的,合同單上寫明主要材質為“板木”的這些家具,除了這件玄關桌外,其他家具是否也有鋼筋或是樹脂材質的問題,趙女士不願意回答。
板木家具中不該有鋼筋
通常家具材料類型里並沒有“板木”,隻有實木、板材等材質,還有個別的“鋼木”家具,是指用鋼材料和木質混合製成的家具。
與“實木”家具相比,“板木”家具成本低,但又比“板材”家具更美觀一些。對於這種“板木”家具,材質應該是板材和木頭混合的,而不應該出現鋼筋和樹脂材料。如果有鋼筋或樹脂,那就應該寫明,而不該用“板木”來稱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