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府宣布餐飲業禁止內用,不少店家沒有額外空間,又不能叫店員先回家吃飯再來開店,還有的店家是住家兼店面,不能在自家吃飯那要去哪裡吃?

加上高雄就有鑰匙店業者在家用餐遭開罰,讓台中店家紛紛詢問到底標準在哪,台中市府解釋,如果店家員工或自家人用餐,應關店門,並在門口公告暫停營業或休息中,避免違反規定。

圖/TVBS  

手搖飲店員,工作告一段落,走到後面,擠在小隔間內旁邊就是廁所,這才敢脫下口罩,開始休息吃飯,用餐時還是戴著護目鏡,但台中市府規定,餐飲店禁止內用違規要開罰,但店員店家在營業場所內吃飯,是不是也違規?

店員:「可以改善,基本上就讓政府就可以寬限,政策面寬鬆說譬如說讓做生意的店家們,吃飯的時間或者是休息的時間,可以開放短短的半個小時,那基本上你防疫的工作還是要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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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不能工作到一半,把店關了,叫店員回家吃飯,吃完再來上工,店家詢問1999市民專線衛生局警察局,都沒得到回應,到底怎麼辦,還有店家只有一人顧店,營業場所就是自己家,那不能在家吃飯,要去哪裡吃。

其他店家:「因為沒辦法讓店放空城,然後一個人去內場吃飯,那你錢被偷要怎麼辦。」 店家真的頭很大,加上高雄又出現開罰案例,這標準到底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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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新聞局長黃國瑋:「所以有些店家如果是住家,我們就麻煩店家你如果要用餐的話,麻煩把鐵門拉下來或門要關起來,在門口可以明確貼出休息告示,或暫停營業的告示那在這樣的情形下,我們覺得應該是可以來在家裡,來用餐的吼。」

自家當營業場所,也算公共場合,只要能讓消費者,明顯看到沒在營業,不會進入,店家店員要在店內用餐都可以,也就不會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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